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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5-10-28 10 次瀏覽
淄博火車站北廣場片區A6-2號地塊位于淄博市張店區車站街道辦事處杏園西路以南,原淄博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以西,面積為632.99m2,地塊西側為在建安置區(原為勝利橋社區),北側緊鄰杏園西路,東側為在建安置區,南側為在建安置區(原為勝利橋社區)。A6-2號地塊原土地所有權人為淄博興發物產外貿有限公司(曾用名華光集團淄博物產外貿有限公司),原土地性質為城鎮住宅用地(527.49m2)和商業服務業用地(105.50m2)。1994年,淄博土產畜產支公司取得地塊所有權(張國用〔1994〕字第0355號),規劃用途為住宅用地;2000年7月,根據淄博市人民政府淄政土管(償)〔2000〕99號文件,為解決華光集團淄博物產外貿有限公司安置下崗職工、解決職工住房困難的問題,建設商住綜合樓,將其中632.99m2出讓給華光集團淄博物產外貿有限公司。
2022年,地塊內建筑物開始拆除;地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運,地塊為淄博火車站北廣場整個A6地塊的一部分,建設安置區,地塊內現狀已開挖,主體工程尚未建設,地塊內開挖深度約0.5~1.5m,部分土壤外運至地塊東北側約460m的A5地塊北部,用于后續回填。根據《淄博張店老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火車站北片區修改—土地利用規劃圖(方案)》,該地塊規劃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環發〔2023〕20號)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包括用途變更為含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一住兩公”的多用途混合地塊。其中,對于多用途混合地塊應當整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淄博火車站南廣場片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為此委托山東科建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我單位接受委托后,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對該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2年4月—2025年10月,我單位對項目地塊及周邊進行了現場踏勘及現場快速檢測,并對土地使用權人、周邊居民、地塊管理機構等地塊現狀或歷史知情人進行了人員訪談,對地塊內各歷史用途、建筑物分布情況等及周邊潛在污染源進行了污染識別分析。經現場快篩,檢測數據無異常,未發現該地塊受到污染的情況。綜上,調查地塊及周邊地區現狀無明確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調查地塊及周邊地區歷史上無明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淄博火車站北廣場片區A6-2號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今后可作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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